排水證辦理流程及污水水質檢測
排水許可證制度是依據建設部1994年頒發的《城市排水許可管理辦法》,對所有凡直接或者間接向城市排水設施排水的單位、個體經營者(簡稱:排水戶)進行管理的制度。辦法所稱城市排水設施,是指接納、輸送城市污、廢水和雨水的管網、溝(河)渠、泵站、起調蓄功能的湖塘以及污水處理廠、污水和污泥處置及其相關設施。
排水證水質檢測項目:
1、一般排水戶,檢測項目主要有:pH值、懸浮物、化學需氧量(COD)、氨氮、總磷
2、醫院類重點排水戶,檢測項目主要有:pH值、懸浮物、化學需氧量(COD)、氨氮、總磷、余氯、糞大腸菌群(醫院、獸醫院及醫療機構含病原體污水)/(傳染病、結核病醫院污水)
3、餐飲類重點排水戶,檢測項目主要有:pH值、懸浮物、化學需氧量(COD)、氨氮、總磷、陰離子表面活性劑、動植物油
4、化工類重點排水戶(含設有實驗室的學校、科研院所等單位),檢測項目主要有:pH值、懸浮物、化學需氧量(COD)、氨氮、總磷、汞、砷、鉛、鎘、總鉻、六價鉻
5、綜合類排水戶(如含有醫院、餐廳、實驗室的單位),檢測項目主要有:pH值、懸浮物、化學需氧量(COD)、氨氮、總磷、陰離子表面活性劑(餐飲類)、動植物油(餐飲類)、汞(化工類)、砷(化工類)、鉛(化工類)、鎘(化工類)、總鉻(化工類)、六價鉻(化工類)、余氯(醫院類)、糞大腸菌群(醫院、獸醫院及醫療機構含病原體污水)/(傳染病、結核病醫院污水)
免費辦理的,根據《城市排水許可管理辦法》,但是排水水質檢測是由第三方CMA檢測機構(上海聚星檢測)可以做水質檢測報告。
第二十二條
排水管理部門在辦理城市排水許可過程中不得收費。
排水管理部門實施排水許可所需經費,應當列入排水管理部門的預算,由本級財政予以保障,按照批準的預算予以核撥。
根據《城市排水許可管理辦法》得知,以下這些行業需要辦理排水許可證的: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排水戶,是指因從事制造、建筑、電力和燃氣生產、科研、衛生、住宿餐飲、娛樂經營、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等活動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排放污水的單位和個體經營者。
排水證辦理條件
1、符合城市公共排水設施接駁條件,接駁設施通過驗收;
2、向城市公共排水設施排放的污水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排放標準。
排水證所需材料
1、排水許可申請表;
2、接駁設施驗收的有關資料;
3、申請人身份.證明;
4、授權委托書;
5、有關專用檢測井、污水排放口位臵和口徑的圖紙和說明;
6、按規定建設污水處理設施的有關資料;
7、水質檢測報告;
8、檢測制度;
9、原排水許.可證及行政決定書;
10、用水量證明;
11、踏勘表;
12、法人證明材料;